電話:+86 - 512 - 8398 6526
傳真:+86 - 512 - 8398 6516
電子信箱:lqa@lqa-cert.com(業務專用)
網址:www.dlyhls.cn
地址: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橫山路111號5棟5層506室
1 . 目的和適用范圍
為了使獲得蘇州萊標標準認證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LQA)審定/核查的客戶規范使用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,制定本規則。
2. 審定/核查標識的基本圖案和標注
2.1 審定/核查標識(以下簡稱“標識”)的樣式如下圖:
2.2 適用時,包括IECQ聲明證書和標志/標識,標識如下:
3 規定
3.1 客戶應滿足一下全部條件:
1) 滿足公司的審定/核查實施方案和本使用規則的全部要求。
2) 建立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使用方案,明確管理職責和使用程序;
3) 正確使用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;
4) 接受LQA以及相關監管單位對證書和標識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。
3.2 通用要求
客戶應將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的使用管理納入客戶的管理要求中,建立使用規則方案,包括如下內容:
1) 明確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使用的管理部門/崗位及其職責;
2) 明確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的擬使用的場合、使用方法;
3) 對使用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的監督管理方法;
4) 對誤用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的處理方法;
5) 在LQA要求時,向LQA通報證書和標識使用情況的方式。
當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和標識出現于企業產品或包裝標簽上,或置于產品文字資料、公告、廣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說明、符號或圖形聲明應包含對下列的引用:
-- 客戶的標識(例如品牌或名稱);
-- 頒發審定/核查聲明證書的機構(蘇州萊標標準認證有限公司)。
注:產品包裝的判別標準是其可從產品上移除且不會導致產品分解、碎裂或損壞。附帶信息的判別標準是其可分開獲得或易于分離。型號標簽或銘牌被視為產品的一部分。
...........